中国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的总体战略Posted by On 20/12/2024

深海蕴藏着地球上远未认知和开发的宝藏。作为世界各国合作的新疆域,具有资源丰富、空间广阔、神秘未知等特点。其中,在学术和国际法上,国际海底区域更准确地被定义为国家管辖范围之外的海底及其上方的公海区域。目前,国际海底区域被视为一个尚未被充分认识和开发的潜在战略资源宝库,尤其在陆地关键金属矿产等资源日趋枯竭的背景下,对国际海底区域资源有效开发已成为世界各国政治、经济与科技实力角逐的新赛场。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进一步确立了国际海域是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和公海自由的原则,各国在开发利用国际海域资源方面具有相同的权利。联合国国际海底管理局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国际海底区域活动进行管理,目前已为俄罗斯、韩国、英国、日本、中国、印度、瑙鲁等10余个国家签发了30多个深海资源勘探合同。中国作为海洋大国,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和国际海底管理局理事会与勘探合同方成员。随着中国对海洋资源的深入认知与深海勘探技术的迅猛进步,国际海底区域资源的勘查与开发正逐渐成为构建新时代海洋强国战略资源储备的关键一环。同时,由于国际海底区域科学研究、勘探开发与管理所承载的深厚政治内涵,它也逐渐成为国际事务研究中,各国间竞争与合作的重要议题。

文章来源:节选自《中国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勘查开发:现状分析与战略研究》,原刊于《科学技术与工程》2024年第27期,作者李志军,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宁靓,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陈任霖,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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